目录
第一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项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项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六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七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八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项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制度
第十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第十一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第十二项隐患排查方案
第十三项工商事故管理制度
第十四项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第十五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六项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制度
第十七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十八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
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工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制度上对项目部所有人员所有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做出明确的规定,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和统一起来,形成安全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责任、各级人员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切实做好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同时,项目部定期、逐级对各部门、各级人员进行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保证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
一、公司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制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把项目安全工作列重要议事日程。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明确专人分管安全工作,切实做到组织措施的落实。
4、积极开展安全无事故宣传教育活动,以防为主,消除隐患,合理布局,违章罚款(惩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5、按规定提取改善劳动条件的经费。
6、对于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吸取教训,对主要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
7、每半年定期召开公司安全会议,了解安全生产动态,提出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8、对本项目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的责任。
二、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实施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政策。
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规划,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办法,建立和不断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4、组织审批和实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和保证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经费。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学习与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6、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做好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定期再教育,组织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
7、督促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职能部门及广大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8、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主持对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三、公司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措施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经审定后贯彻执行。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领导组织干部、工人进行规程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3、参与企业定期性的安全检查,参加重大伤亡事故技术鉴定意见及改进措施。
4、主动布置、检查、支持安技部门工作,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并监督有关部门按期落实整改。
四、项目安全科科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公司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
2、针对施工任务的特点,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3、坚持每季度对职工,尤其是特殊工种的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4、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做好检查记录。
5、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上报、调查工作,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实施整改措施。
6、定期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听取安技人员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的动态和安全生产达标情况,并解决存在问题。
7、认真改善劳动条件,注意劳逸结合,保护职工,特别是女工的保护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五、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必须抓安全。
3、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分项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建立统一规格的五牌一图,施工现场有安全标志,色标、警示牌、宣传栏等,做到文明施工。
4、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检查活动,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认真查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5、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工人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督促班组严格按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制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6、对施工现场(工地)的安全隐患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公司所发出的隐患通知,应按通知期限整改。
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对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有忌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
8、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内业资料。
六、总工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按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和标准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同时编制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各类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3、合理组织施工生产,加强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4、负责对安全设施进行技术鉴定,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科研工作的审核和技术鉴定。
5、参加调查与安全技术有关的伤亡事故,并作出技术鉴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七、办公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保证和监督关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令的贯彻实施。
2、支持经理和有关部门抓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3、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过程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调查研究,协同经理、工会和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八、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熟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检查质量的同时检查安全,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员或项目
经理。
2、对因质量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负责。
九、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有关规定撮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经费,并督促其专款专用与合理使用。
2、对公司审批的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计划并需支付。
十、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悉、掌握现场安全设施所需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当地主管安监部门的规定。
2、对网(或租赁)的材料(含周转材料)、设备和工、机具
的使用安全性负责,采用验收、全检、抽检等方式确保其安全性。
3、对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特别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做好材抖堆放,材料、构件、料具等应堆
放整齐,并挂设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5、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出库时要认真检查,不合格的应及时报废更新。
6、有计划地及时购进工程所需安全设施的各种物资,不影响安
全设施的及时到位。
7、加强对仓库管理人员的教育,对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
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十一、施工员(专业工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
3、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违章指挥。
4、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填写检查记录。
5、对施工现场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
6、工伤事故职工的抢救,事故的上报及现场保护,以及参与调查处理。
十二、工地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项目经理、施工员和班组长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每天的安全日记。
2、检查督促班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任何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有权提出批评制止。
3、经常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督促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4、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报告有关领导,配合施工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检查验收。
5、经常向有关领导反映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加强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每月一次书面报告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6、认真执行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做好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
7、认真总结、推广班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积极建议领导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
十三、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组织本班组开展各项安全活动,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经常向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带领施工。
4、结合安排任务认真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态合理分配任务。
5、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或报告施工及时整改。
6、支持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7、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向施工员、安全员报告。
十四、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搪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2、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水平,使自我保护能力有一定的保障。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4、坚守岗位,履行岗位职责,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等,做到文明施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并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
十五、现场电工和机械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实施上级颁发的关于机、电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深入工地掌握每台工地机械电源的动态,做好机电设备日维修记录,保证做好不漏电,及时排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有权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教育工人或开机人员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4、参加机电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
安全目标管理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止、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防止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家法规,法律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了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人身重伤、死亡责任事故,轻伤负伤率指标控制在0.3%;
2.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率%
3.实现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多人急性中毒事故。
4.认真贯彻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图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合格率%;
5.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特种作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
二、安全生产目标的措施
(一)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安全施工目标
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无伤亡等级事故发生;确保本工程无火灾、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本工程施工设备安全;破坏生态环境,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施工现场整洁规范。
2.根据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关管理规定,做到进场出场一个样,施工期间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不扰民,便道不扬尘,工地现场标准化
(二)根据目标工地制定如下措施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项目经理部、班组等各方面、各层次的培训。通过教育使全员了解安全生产的要求,确保安全保证计划得以顺利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内容
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特点;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和电器使用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等的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防护用品、用具使用基本知识。
(2)班组安全教育内容
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生产制度与工作纪律;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适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现场最少设置2名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第二条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一)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三条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并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第四条安全科(安全员)的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指导、督促项目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项目部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项目部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六)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第五条办公室、工程部、技术部、设备部和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六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的重要指标;(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六)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按通知书有关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七)支持安全员工作、积极发挥其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第七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二)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交工段长和安全员,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三)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第八条施工员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二)负责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三)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四)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第九条职工安全生产守则(一)认真执行本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四)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
第一条项目部应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第二条项目部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组织项目主管生产领导、有关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年组织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训。第三条项目部对新参加工作职工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其培训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及时归档。第四条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备查。
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第一条现场综合安全管理
(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第二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二)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三)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三条现场运输道路管理(一)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二)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三)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行车时严禁载人。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四)使用手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装物要牢靠、适度。第四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挖掘机、吊车等机械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臂杆回转半径内和吊钩下严禁站人;第五条安全技术交底(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执行: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门意见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后实施;(二)安全交底具体步骤: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和班组各执1份。班组长组织全体参与该项施工的职工接受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并履行交底的签认手续。专职安全员应现场监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做书面记录备查。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制度;(二)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临时线路的架设要符合有关要求。配电箱要按集团规定要求设置,用电设备要采用一机一闸,电气开关、插头、插座应完好,加箱上锁,且有防雨、防漏电装置。熔断器按额定负荷装设;(三)施工现场动力、照明线路的架设及使用的电器设备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线路跨越道路时,应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护;(四)移动式电动机具,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配置防漏电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漏电保护器,初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在有经验人员监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第六章安全检查
第一条公司坚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第二条项目部每年组织2次由公司主要领导带队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项目部。第三条项目部应每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小组成员对工地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并要有检查记录。第四条作业班组应每旬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员应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第五条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基础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各种事故隐患等。第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由检查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有关责任人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七章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第一条职工在从事用人单位指派的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项目部、公司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其他相关部门,按规定填报"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表",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第二条项目部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对事故责任人要进行处理,对隐患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第三条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公司会同企业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会、检察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四条公司对项目部的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与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或行业规定为准。第二条项目部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公司备案。第三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
安全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手段,为确保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本着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现状制定以下制度。
一、项目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安全大检查(内容如下)
1.施工现场的机械维护保养和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检查。
2.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防火等情况进行检查。
3.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安全防护措施。
4.工地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并结合全年任务指标进行验收评比。
二、各项目部应每月根据自己的施工现场、驻地及不同季节的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及早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三、各作业班组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每旬检查一次的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难于治理的应及时上报。
四、各项目部在机械设备进场时应加强检查验收力度,以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五、公司根据季节和上级要求将采取不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小组由总工室、安全部、工程部等组成。
六、公司将按检查出的隐患大小签发隐患通知书,各项目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于整改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定方案上报公司进行审批。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二)
为了实现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高防护水平,杜绝和减少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项目部对各专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除了进行经常性检查外,并定期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安排在月末进行,检查结果于次月初公布。
第二条:项目部对各专业班组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每旬一次检查及不定期经常性的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第三条:各班组进行周检查,着重检查有无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交底内容进行施工。
第四条:个人进行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五条: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处理
1、安全检查中查出中的隐患要进行登记,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给责任人,引起整改人员重视。对有即发生事危险的隐患,安全员应责令停工,被检查班组必须立即整改。
2、对于班组长违章指挥的作业行为,工地专职安全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对性质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及罚款。
3、被检查的班组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4、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项目部,由工地专职安全员复查,经复查验收认定隐患消除后,此事方为结束。
安全检查记录表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应逐步完成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更不断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所有工程开工前,都必须针对工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周边环境和气候等特点,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水下作业、基坑支护、起重吊装、模板工程、大型机械设备拆安、压力容器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工程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各区域(专业)公司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3、对危险性大、高温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长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细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措施,以搞好高温炎热季节的防降温、防食物中毒工作,搞好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汛、防漏电工作,搞好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
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
4、各项目部应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工程开工前,项目主管工程师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工程负责人及施工员进行交底。
②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员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长将交底内容落实到每一位施工作业人员。
③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要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交底要一式三份,由交底人、接受人及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存档备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交底的要求组织进行施工作业。
项目部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完整、标准、规范。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业有关安全教育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教育制度。
1.项目部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方法主要采用上课,观看录相,现场会等形式。重大假日必须进行教育。
2.项目部对新录用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填写教育手册。
3.对于现场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操作训练,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4.项目部建立安全活动日和在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认真填写各种安全管理台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结合职工文化生活,开展和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在采用新技术、新生产方法、新设备,或工人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6.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等,要经常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劳动纪律教育、法制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教训教育。
7.要经常组织职工、临时工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施工技术的培训。
8.对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外包工或其他从未进行施工的人员,应实行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在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后,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施工操作。
三级安全教育的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一级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公司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
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③本企业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④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反吸取的教训。
⑤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二)项目部二级教育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①本工地安全施工情况及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基本知识。
②本工地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专业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安全及危险作业安全基本知识。
④防护用品及防护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三)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
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③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④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9.抓好普及安全、防尘、防毒知识教育,公司的三级教育和特殊作业的安全培训,是初级安全教育的开端,更重要的是生产实际中经常不断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如班组每日的班前会教育,每周的安全活动教育,安全生产参观教育,事故现场会议教育,违章人员学习班教育等。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知识、防尘知识、防毒知识教育是普及安全教育的重要一环。
10.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使工人掌握新工种的操作技能,熟悉新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后才能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检。
11.对特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检。
安全教育登记表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目的
1.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工程难点及施工操作要点,做到心中有数。其中安全技术交底是为了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2.通过交底使施工人员明确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明确工程工艺、安全要求及所有安全规范规程等,现场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的有关技术规定施工。
二、安全技术交底的分级
安全技术交底应实行分级管理,包括项目总工程师对项目部各部室及安全人员进行交底,项目安全部门对其它相关部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向下分级进行,最终落实到操作人员。
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准确、针对性强,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不能流于形式,要交到基层施工班组。
2.安全技术交底要经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3.安全技术交底后,项目部的安全总监、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工班(队)长等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交底要求进行施工,禁止违章作业现象,并做好记录。
4.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逐级呈报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2.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须做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
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安全隐患大的隐蔽工程,更应认真做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
3.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4.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签字。
5.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五、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主要涵盖施工中能给作业人员带来潜在危险的因素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应注意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3.重点单位工程和特殊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图纸;根据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指出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4.重点单位工程在交叉作业过程中如何协作配合,双方在技术上措施上如何协调一致。
5.初次采用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的操作方法以及特殊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6.交待图纸审查中所提出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方法。
7.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中的关键问题。
8.雨季特殊条件下施工采取哪些技术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下班后由消防责任人组织各小组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5.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责任由相关安全员和消防责任人承担。
二、消防设备的管理
1.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消防桶和人消防铲、斧把应涂成红色。
2.消防设备必须有专人保管,不得外借,以便随时使用。
3.消防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完好可用。
三、安全管理
1.消防设施不得移作他用,如确需移动必须经领导批准,但必须及时恢复。
2.下班后严格做到人走灯灭,一切用电设备在值班人员离开时,均必须中断电源。
3.各类电线路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严格拉接临时电源,对供配电设备应勤检查
4.各用电设备必须保证无漏电,接触不良现象。
5.除临时施工用电或临时采取措施外,不允许架临时电线,不允许乱挂灯,仪表工具等,应用安全的开关盒插座,原电器线路不得擅自更改。
6.按规定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不用的电器设备要彻底拆除。
7.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有防触电保护。
安全措施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改善劳动条件,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确保施工生产安全,保证各单位安全措施经费的必要投入,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措施经费的担取应按国家及山西省运城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按每个项目工程施工管理费10%的比例担取安全措施经费,并确保安全措施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工程技术部门应根据每一个工程项目特点,在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项目管理大纲,编制项目安全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计划等。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经领导审批后,交物资部门实施。
三、物资部门根据施工技术部门提供的使用计划,编制安全防护用品、设施、设备的订购计划,经质量科审核,报项目经理审批。大型或重要的设施、设备需经公司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审批。物资部门按批准计划组织进货。
四、项目部要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经公司,项目经理部领导批准后,按计划要求组织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岗位知识培训、取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复工或转岗前安全教育和年度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五、生活卫生管理:要根据冬季、夏季等季节特点,编制防寒、防暑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食品、药品等经费使用计划,经项目经理或公司领导审批后,负责实施。防寒、防暑经费等,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或代金券。
六、财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和批准的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及时提供实现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并监督其合理使用。各项目财务在审核购置物品发票无误后,将该费用在预先提取的安全措施经费中列销。
七、安质部门负责对安全措施经费的提取,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各有关部门将对各单位的安全措施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八、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仅限于购置与生产安全有关的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安全网等安全设施、防护用品、防寒防暑的药品和食品,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使用要合理,不得挪作他用。
九、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必须有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及推荐(准用)证等。有关物品进场时,现场负责人应组织物资、技术、安全、机械、卫生等人员进行验收。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为提高对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公司财产损失,保障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土方坍塌、架体倒塌等事故。
二、报告程序及内容
(一)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30分钟。
(二)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小组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当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四、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三)各项目部及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五、保障措施
(一)各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报公司备案。
(二)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三条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四条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
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在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上报机械部和安全部门进行备案。
第十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部门。
第十一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部门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二条安全部门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三条安全部门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四条安全部门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五条安全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十六条安全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填报重大危险源申报表。
2、根据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
3、加强人员培训,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告知相关人员,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4、重大危险源的运行过程、工艺设备、环境、防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评估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根据要求,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置检测报警系统和紧急切断系统等
6、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编制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预案在相关部门备案。
7、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危险源的实际情况制定演练计划和方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认真总结,适时组织对应急预案的修订。
8、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专职或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器材。应急救援设施、器材的配备应符合要求。
9、对重大危险源要有专门的检查制度,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制定整改方案。
10、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所必须的安全投入,对重要设备要加强检测,对安全状况和防护设施要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1、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级评估,并按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措施。
隐患排查
一、编制依据及目的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以安全责任为中心,落实层级的责任制,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必须履行的职责,也关系着每一个职工切身利益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快乐,关系着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及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关系着社会的安定繁荣及人民的安居乐业,所以绝不能掉以轻心,必须认真对待。
根据建设部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及《建筑施工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査评分标准》的规定,施工现场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应对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排查整改,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二、对安全隐患存在的一般安全规定
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2、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4、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5、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6、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7、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8、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9、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10、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1、对各种安全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三、组织机构
组长:宋**
副组长:吴**、张**
组员:王**
安全隐患被发现后,项目部应及时定人、定时、定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留复查记录。
四、物体打击事故安全排查方案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的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是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基本要求: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不许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以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堆在沟槽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吊运钢筋、混凝土管必须由专人进行绑码。
五、触电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触电事故与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乃至人体窒息,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是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一定要做好防范工作。
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机械等;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案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六、中暑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夏季施工气候炎热,建筑工人普遍露天作业,劳动强度大,时间长,随时都有发生中暑事故的可能,因此,加强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室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预防中暑事故基本安全要求:加强对全体职工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增加自防中暑和工伤事故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和睡眠时间;根据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利用早晨、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减少阳光辐射,以防中暑;对高温露天作业的工人,应尽量供给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品或绿豆汤;对辐射强度大的工种应供给白色工作服,并根据作业需要佩戴好各种防护用具,露天作业应戴白色安全帽,防止阳光暴晒。
七、防止坍塌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本工程管道工程都需要开挖管沟,施工中较易发生坍塌事故。
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按设计放坡开挖,管沟开挖后应及时安管回填,不得长期暴露,回填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公司对工伤事故实行统一管理。
2、工伤事故报告应采取快报方式,逐级完成。
3、事故现场负责人(或现场目击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最快方式,向公司工程部或公司领导进行报告。
公司领导应在接到事故现场负责人的报告后,立即向局工程部(或局领导)进行报告,同时造成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重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4小时,死亡事故的报告不超过4小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4、发生仿亡事故的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拍照或录像、写出详细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方可移动现场物件,待调查组确认调查取证完毕,充分记录后,方可清理现场。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事故隐瞒不报,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不得在事故调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6、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纸、照片、录像等资料应长期完整保存,以便研究改进措施,进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科学研究。
7、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虽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按伤亡事故上报和查处,不得隐瞒不报。
8、事故调查完毕,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建议,由发生事故单位负责落实与处理。
9、各单位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工伤事故报表和月度工伤统计报表,不得瞒报或迟报。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维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避项目事故风险,增强公司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建筑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号文
三、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施工单位事故风险,增强施工部门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对保险期限、金额、保费、投保方式、索赔、安全服等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其内容如下:
1.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已在施工单位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施工意外伤害保险。
2.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3.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
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施工单位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
4.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
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施工单位不得向职工摊派。
施工单位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
因素商定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提倡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
5.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1)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把在建工程项目开工前是否投保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情况作为审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未投保的工程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2)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
6.关于施工意伤害保险的索赔
意外伤害保险应规范和简化索赔程序,搞好索赔服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投保企业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置专门电话接受举报,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单位和工程项目负责人隐瞒不报、不索赔的,要严肃查处。
7.关于意外伤害保险的安全服务
施工单位应当选择能提供施工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以保证事故后能及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范。安全服务内容可包括施工现场风险评估、安全技术咨询、人员培训、防灾防损设备配置、安全技术研究等。施工单位在投保时可与保险机构商定具体服务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
作业入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单位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3、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艻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违章指挥。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7、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8、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
9、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制度
一、安全帽
建筑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
(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
(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7)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9)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调换。
(10)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
(11)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无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二、防护服
建筑施工现场上的作业人员应穿着工作服。焊工的工作服一般为白色,其他工种的工作服没有颜色的限制。
建筑施工现场上对作业人员防护服的穿着要求是:
(1)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着工作服;
(2)操作转动机械时,袖口必须扎紧;
(3)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特殊作业防护服;
(4)焊工工作服应是白色帆布制作的。
三、防护鞋
建筑施工现场上常用的有绝缘靴(鞋)、焊接防护鞋、耐酸碱橡胶靴及皮安全鞋等。对绝缘鞋的要求有:
(1)必须在规定的电压范围内使用;
(2)绝缘鞋(靴)胶料部分无破损,且每半年作一次预防性试验;
(3)在浸水、油、酸、碱等条件上不得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四、防护手套
施工现场上人的一切作业,大部分都是由双手操作完成的。这就决定了手经常处在危险之中。对手的安全防护主要靠手套。
使用防护手套时,必须对工件、设备及作业情况分析之后,选择适当材料制作的,操作方便的手套,方能起到保护作用。
建筑施工现场上常用的防护手套有下列几种:
(1)劳动保护手套。具有保护手和手臂的功能,作业人员工作时一般都使用这类手套。
(2)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要根据电压选择适当的手套,检查表面有无裂痕、发粘、发脆等缺陷,如有异常禁止使用。
五、常用安全护具的检验方法
常用的安全护具必须认真进行检查、试验。安全网是否有杂物,是否被坠物损坏或被吊装物撞坏。安全帽被物体击打后,是否有裂纹等。经常对安全护具的检查按要求进行:
安全帽:3kg重的钢球,从5m高处垂直自由坠落冲击下不被破坏,试验时应用木头做一个半圆人头模型,将试验的安全帽内缓冲弹性带系好放在模型上。各种材料制成的安全帽试验都可用此方法。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
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还必须注意:
1.产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单位生产的产品;
2.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书”;
3.产品是否满足该产品的有关质量要求;
4.产品的规格及技术性能是否与作业的防护要求吻合。
六、安全设施、装置有,安全网、灭火器、配电箱、安全标志牌;
七、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发放,不得拖延。八、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各项目部应依据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制定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落实责任,分到人,保证其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2、所有施工现场均必须实行封闭管理,现场周边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围墙,做到稳固、美观。
3、施工现场进出口处应单独设置警卫室,警卫人员要认真负责,室内保卫制度齐全,记录资料完整。
进出口处醒目位置应设置规格统一、内容齐全的施工标牌:
①施工单位简介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监督电话
②工程概况
③施工现场平面图
④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名称
4、各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应合理,施工区与办公区和生活区要严格分隔,各区域间应满足防火间距。现场灭火器材配置要合理,卫生责任区要责任到人,划片包干,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5、各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应齐全、标准、有效。对在临街及居民区、商业区、学校等人口集中区域施工的建筑工程主体,应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在其他区域内施工的建筑工程主体总高度30m以下的,应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30m以上的,应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
护或半封闭防护。
6、各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予硬化,做到平整、畅通,道路入口处、交叉处应设指示(导向)牌,危险地段应设警戒标识,夜间设红灯示警。
7、各施工现场应设置供、排水设施,施工场地不得积水,输水管道不得跑、冒、滴、漏。
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应进行沉淀处理,未经沉淀处理的,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排水设施,不得有泥浆、水、污水外渍,不得妨碍周国环境。
8、各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等应严格按平面布置图的更求布置,各种料具要严格分类,堆放整齐,并挂牌标识。易燃、易爆物品要专库存放,并加强管理。
9、各施工现场应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语。
10、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其噪声和振动应符含城市环境声标准,夜间施工的,应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要做到施工不扰民。
11、禁止在施工现场露天熔化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12、施工现场堆放、使用砂石、粉媒灰等散装建筑材料,应遮盖或酒水压尘。装卸散装建筑材抖,不得凌空抛扬。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清理车轮泥沙,不得污染城市道路。
13、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仓库或场所不得与职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同职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施工场所及职工宿舍应设有符合紧急硫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施工场所或者职工宿舍的出口。
职工宿舍区内应有灭蝇灭鼠措施,有防塞保暖和防媒气中毒设施,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m2,应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每室应不超过20人,室内应通风无异味、无垃圾,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轮卫生值日。
14、职工食室应办理卫生许可证,灶台、卖饭口等部位要镇贴瓷砖,室内通风、排气、排水设施应保持良好,生熟食品分开,无蝇无鼠。食堂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15、各施工现场应设置保温、加盖、上锁的开水桶,要保证饮用水的安全与卫生。
16、各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纱门、纱窗,墙面刷白,地面抹灰,专人打扫,定期消毒。
17、职工生活区内应设文化室、淋浴室,为职工的学习、洗澡创造条件。
各项目部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卫生防病教育,并应配备急救员,备有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
18、各施工现场要认真做好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好社区共建。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工程,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今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其他管理人员和各工种班组长为成员的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工地日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公章)
年月日